近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省税务、科技等部门围绕重点、多措并举、健全机制,认真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释放税收红利,全力助推我省企业创新发展。
研发费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地税各级机关,广泛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12366热线、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专门制作《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办理指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各2万册向企业免费发放,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确保内外宣传全覆盖。对掌握的可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由税收管理员逐户主动上门开展点对点辅导。省国税局制作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为企业提供“免填单”服务,在省、市、县(区)建立了三级应诉机制,受理企业反映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规定限时回复或解决问题等。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被列为2017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机关及全省国税系统绩效考评分档考核指标,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上半年执法综合监督检查重点项目。(杜兴旭 邹林 田江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