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5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5310件6343人,批捕人数占批捕总数13.02%,共起诉毒品犯罪案件7416件8979人,起诉人数占起诉总数的16.31%。
团伙化集团化趋势明显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刘顺龙介绍,从案件总体特征来看,近年来涉毒案件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与以往零碎的毒品犯罪相比,家族制造、运输、贩卖、走私毒品的“一条龙”犯罪链条有愈演愈烈之势。由于毒品犯罪往往涉及制造、运输、买卖等行为,在这些环节,毒品犯罪仅依靠单独个体作案已经难以完成,因此毒品犯罪实施模式有别于一般的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往往具有组织化与系统化的特征。
除了常见的毒品类型如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氯胺酮、咖啡因等依然是毒品犯罪的主要对象之外,涉罪毒品种类在不断增多。新出现的毒品种类能否认定为犯罪,需要根据国家精神药物目录的指引。如2014年正式实施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将恰特草列入我国第一类的精神药品目录,禁止个人对恰特草进行走私、制造、运输、买卖、持有等。
外国人犯罪案件约半数涉毒
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对毒品的整治,做到对毒品问题进行多管齐下、一环紧扣一环的铁腕整治,有效地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同时,不断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
“在毒品犯罪的案件中,有大量的毒品犯罪行为人自身是吸毒者,以贩养吸是常见的犯罪现象。”刘顺龙说,“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加强派出所、社区、吸毒人员家庭之间的互相配合,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关心和管理,减少吸毒者因寻找毒品资金来源而参与毒品犯罪。”
在毒品犯罪中,一些外国人利用进出境的时机来进行走私毒品,成为外国人犯罪的主要行为表现方式之一。如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起诉的外国人犯罪案件中,有44.2%为广州海关缉私局在外国人进入我国国境时查获的走私毒品案件;2011年为60.8%,2012年为38.8%,总体约占外国人犯罪案件总量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