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获悉,从7月1日起,2017年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可到西宁地区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办理业务时须持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人身份证原件。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按青海省人社厅公布的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21元/月)的60%-100%分为五个档次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21元/月),分为4.2%和8%两个档次缴纳。
●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五个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分别为3373元、3935元、4497元、5059元、5621元,年缴费金额依次为8095.20元、9444.00元、10792.80元、12141.60元、13490.40元。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年缴费最低2832.00元。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4.2%(不建立个人账户)、8%(建立个人账户)两个缴费档次,年缴费金额分别为2832.00元、5388.00元,大病医保救助每人每年40元。
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或续保后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自愿选择缴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选择一次。自选缴费标准后,可一年缴纳一次或按月、季、半年缴纳,但当年必须缴清,以便记载个人账户和计息。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须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后到建行营业网点缴费,按当年利率及复息计算补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须在中断缴费6个月内续保缴费,如没有及时续保缴费,需连续缴费6个月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提醒参保者,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由各区县地税局负责征收,并委托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如缴费过程中出现缴费不成功等问题时,请及时与地税部门联系。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委托农业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