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州省总工会主席袁周出席并讲话 |
人民网仁怀6月28日电(孙远桃) 6月27日,在仁怀市茅台镇召开的贵州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经验交流会上,贵州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正式印发《贵州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量化考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根据百分制,共设8个考核项目、24项考核内容。考核项目包括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工会组织健全,作用充分发挥;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职工技能培训;加强法律监督、争议调解、提示企业诚信;搞好环保、绿化、美化工作。
在24项考核内容中,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企业社会形象好;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费,无偷逃记录及其他行政处罚记录;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3项考核内容占比最重,均为6分。
同时,贵州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也对“一票否决”的七种情况进行了明确:恶意欠薪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非法使用童工等未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影响或对职工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重大环境污染以及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依法组建工会,未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内部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近两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级管理层主要成员违法违规违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当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
据介绍,目前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单位近3万家,共命名“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73家、劳动关系和谐园区9家,其中有6家企业和1家工业园区还分别荣获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