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自2015年7月起,青岛、烟台、潍坊、临沂、德州、聊城等6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71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1件,督促关停非法排污企业74家。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以“公益”为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4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71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1件,行政公益诉讼80件。
莱西市检察院对市水利局提起公益诉讼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例。2014年6月,青岛某建设公司取得莱西市日庄镇某河河道采砂权后,长期违法大面积超采。经鉴定,该公司堤上砂场共采砂34万余立方米,超采32万余立方米,价值高达1200余万元。对此,莱西市水利局仅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15年10月,莱西市检察院向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但市水利局未纠正违法行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2016年8月,莱西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我省首例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4月,法院确认莱西市水利局作出的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责令其对涉案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弥补了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累了公益诉讼制度立法的实践经验。”王效彤介绍,在试点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除重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外,对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采取通过支持和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沟通协调,分别与省环保厅、省食药监局会签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检察机关聚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矿产等资源保护重点领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直排、非法采砂、非法占地等资源环境问题,督促复垦耕地453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7404吨、危险废物4484吨。同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督促关停非法排污企业74家,淘汰了一批高污染低端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