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微博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我们诚挚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批评,并将通过此次整改,健全和完善对视听节目的管理规范。
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平台对于用户和内容的开放性认识不够充分,导致对部分用户上传违规视听节目监管不足,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使用微博账号传播视听节目,且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其中,未持有一类视听许可证的账号主体不可以上传时政视听节目,媒体、政府所开设的账号暂时不受影响,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主体需要尽快向微博平台提交资质证明,以便微博为持证主体对应的账号矩阵开通审核权限。
二、使用微博账号传播电影、电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不具备以上两证的电影、电视剧,以及不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的网络剧、网络电影、新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视听节目微博将予以屏蔽。
三、关闭超过15分钟以上的长视频上传功能,以及自动解析、自动播放功能,建议具有此类需求的用户前往专门视频网站上传或观看。
与此同时,微博将继续加强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有资质的中央媒体的内容合作,放大主流舆论的传播声音。
微博将通过本次整改建立完善视听节目的管理规范,进一步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总局各项管理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广大网友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