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红火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民宿经营户,每年最高可以获得6万元的奖励!昨天,我市举办乡村民宿工作专题会议,市旅游委、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联手,对日前出台的《南京市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奖励扶持资金试行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解读。
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奖励扶持资金,是市财政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该资金执行年度一次性奖补,试行期限为2017年至2019年。“这些钱主要用于奖励乡村民宿经营户,让他们用来提档升级,打造文创特色。”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想要获得奖励,民宿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必须是在美丽乡村内,农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经营主体租赁农户住宅或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或自建住宿设施,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度假等服务的经营性场所,住宿床位在10张以上,房间在20间以下的;经营户必须加入“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有营业执照,安全设施完备,且全年没有旅游投诉和安全事故。
对加入“南京智慧民宿服务平台”的经营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加入这一平台后,符合相关标准且全年入住率排前十名的,每户还能获得每年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民宿村也提出了“考评标准”:符合建设要求的乡村民宿经营户要达到20户、床位数达到80张,且村内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对于合格的乡村民宿村,每张床位可以得到6000元的一次性奖补,主要用于为民宿配套的消防安全、视频监控、民宿标识牌、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乡村民宿更是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兴起。“民宿在乡村旅游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市旅游委主任金卫东说,民宿不仅是美丽乡村的核心吸引力,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南京民宿的平均房价已经达到了450元/晚,“身价”甚至超越了四星级酒店。“如果每年能留100万名游客在民宿住一晚,一年的直接收入就高达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