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云南 » 正文

全球报道:线上线下商品价差大 中消协呼吁落实黑名单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对于网购商品,民间有一种说法,即:线下与线上价格差越大,线上商品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如今,这种说法进一步得到佐证。今天,

对于网购商品,民间有一种说法,即:线下与线上价格差越大,线上商品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如今,这种说法进一步得到佐证。

今天,中消协发布的部分商品线上线下质量、价格调查报告披露:从价格对质量的影响看,线上线下价格差越大,线上样本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越大。检测出质量问题的5对8个样本中,3对样本线上与线下采购价格差在30%以上。

涉及6家购物网站北上广三地

据中消协介绍,近期,该协会工作人员分别通过电商平台和实体店采集同个商品样本。本次调查样本共计62对124个,涉及食品、厨房用品、日化用品、服装类产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婴幼儿产品7类商品。

其中,线上样本62个,涉及天猫商城、京东商品、淘宝网、1号店、苏宁易购、聚美优品等6家购物网站;线下样本62个,分别在家乐福超市(北京中关村店)、沃尔玛超市(北京亦庄开发区的山姆会员店)、广州天河城百货、麦德龙(上海广粤路店)等大型购物中心及超市采集。

根据本次调查工作需要,所有样本均进行实验室检测,分别委托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京检颐和北京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两家测试机构都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并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5对样本存质量问题4对为服装

调查结果显示,在被检测的62对样本中,共有5对样本部分指标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其中包括4对服装样本和1对化妆品样本。本次调查共涉及线上线下同个式同型号样本60对,存在被检测指标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样本有3对;其余2对样本为线上线下同品牌不同型号产品,均存在被检测指标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

从价格方面考量,调查发现,线上与线下采购价格差在30%以上的样本有16对,其中被检测指标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样本有3对;线上与线下采购价格差在11%-30%之间的样本有24对,其中被检测指标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样本有2对;线上与线下采购价格相差不超过10%的样本有22对,没有发现被检测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

调查报告披露:在被检测指标不符合标准的样本中,主要问题是个别样品出现标识(纤维含量与说明不符、标识不符合标准)、性能(起球指标不符合标准、顶破强度指标不符合标准、透气率指标不符合标准)等质量问题。

在标识要求方面,部分被检测指标不符合标准的5对8个样本中,共有2对3个样本存在纤维含量与说明不符情况;3对3个样本检测出标识不符合标准。

在性能要求方面,2对2个样本检测出起球指标低于企业明示标准;1对2个样本检测出透气率不符合标准要求;1对2个样本检测出顶破强度指标不符合标准。

部分平台涉嫌刷信用刷评价

针对本次调查结果,中消协在报告中指出: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电商平台对商品信息把关不严,一些严重误导消费的信息通过平台传递给消费者,部分平台涉嫌刷信用、刷评价等情况,网上商品质量宣传与实际购买商品质量差距较大。

中消协希望,广大电商平台要对平台商品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品牌企业或平台商家完善质量监测机制,确保面向消费者的信息科学有据、真实可靠;同时要尊重消费者对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后的真实评价,不刷单、不炒信,做好消费评价信息的归集和挖掘,为更多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消费参考信息。

报告称,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虽然品牌商品质量总体表现较好,但也发现不少知名品牌商品,或者线上渠道或者线下渠道,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所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不容忽视。

就此,中消协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既要在生产环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责任,又要强化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监管,特别对于网络平台销售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巡查和价格检查,对其广告宣传信息进行动态监测,要利用好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技术,在推进信用监管中落实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净化网络消费环境,成为消费者安全无忧消费的坚强后盾。

报告还指出,本次调查发现,多数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但仍然有个别线上线下商品同个不同质的情况,线下商品质量一般好于线上商品质量,反映出个别企业针对线上线下存在质量上的双重标准。

为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商品时,除了查看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信息外,要特别关注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消协组织发布的商品抽检、比较试验、调查体验等信息,留意其他消费者对商品的使用评价,对于线上线下价格差异较大的商品要理性分析,不要冲动消费;同时,不要参与网络炒信、刷单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活动,对所消费商品进行负责任的评价,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主动依法维权,自觉为网络诚信环境建设作贡献。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