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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大气污染省级督查 督查7个传输通道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28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自2017年6月28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省环保厅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省级督查,

28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自2017年6月28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省环保厅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省级督查,督查范围是7个传输通道城市,包括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记者了解到,此次督查的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情况。二是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所有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设施运行维护记录是否齐全并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三是“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的,可开展手工监测。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四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重点督查是否按《工作方案》进度要求完成排查、取缔工作并建立管理台账。五是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六是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取缔情况。据了解,截至目前,传输通道7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8万余家,清理取缔1.2万余家,仅占任务总数的31.6%,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山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邹晓东介绍,根据前期摸排和督查检查的情况看,7市依然存在底数不清、许多“散乱污”企业未纳入排查清单等问题。接下来要进一步加强摸排,全面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凡是列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必须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档案,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管理机制。针对目前状况,借此次现场督导,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根据督查方案,本次督查将采取厅领导带队分别包干市的方式进行,通过明察暗访和夜查、突击查、“杀回马枪”等随机抽查的方式,主要对大气污染源治理情况、各市自查自纠效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追责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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