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7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将于年内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法制办、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省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多年来,云南省十分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责不清;法律顾问的定位、性质、作用及其法律意见的效力不明确;法律顾问机构、法律顾问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清等等,致使一些地方把法律顾问当成摆设,一些地方不够重视法律顾问的意见,法律顾问的力量跟不上。此次颁布《规定》,正是为了建立起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长效机制,更有效地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规定》共26条,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法律顾问聘任和履职的条件、程序,聘任机关和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责,法律顾问助理的相关制度,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开展法律顾问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定授权组织、各类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云南省将按照全面摸底查短板、针对问题定举措、强化培训提素质、注重考评抓落实、明确责任严追究的思路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
据了解,云南省现有律师事务所825家,执业律师9442人,全省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1742家,省政府聘请了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州(市)、县(区)级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覆盖面达100%,目前律师在全省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队伍中的占比为16.83%。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司法厅将积极推动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精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切实提升云南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