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力争2020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对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强制报告。
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逐年增加,大规模农村留守儿童已成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
农村儿童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普遍存在体格发育落后、营养不良等问题。同时,由于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缺乏有效的监护照料、心理关怀、安全防护指导,易出现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等问题,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做出极端行为的可能性加大。
省卫计委要求各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积极配合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采集、登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了解其病史及身体状况,清楚其父母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或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促进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问题和需求。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儿童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提高监护人健康知识水平和监护能力。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对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强制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要树立强制报告意识,积极开展并认真做好强制报告工作。
医疗机构要及时收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配合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编发健康指导手册,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全面提高留守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