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昨天发布消息,6月22日,外逃8年的红通人员、原北大资源集团总裁叶丽宁从美国回国投案,这是北京市今年以来成功追回的第4名列入中央追逃办台账的外逃人员,也是北京市、区监委成立以来首次从美加澳新等西方国家成功劝返的外逃人员。
市纪委介绍,叶丽宁,女,原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总裁,2009年8月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根据公开资料,她1987年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后留校工作,北大资源集团是北京大学下属的校办企业,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领域。2009年,海淀区检察院对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丽宁等6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进行查处。其中,叶丽宁和吕某因案发时不在境内,已被网上通缉。据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4年间,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公司总裁叶丽宁等6名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北大有关校办企业发放利润的规定。2013年,涉案的4位高管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一审法院判处1年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市纪委介绍,叶丽宁于立案前潜逃香港,先后逃往英国、美国,在境外多次变换身份,办理第三国身份藏匿境外。叶丽宁外逃以后,立案机关坚持不懈对其开展追逃。“天网行动”启动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在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下,市区两级追逃办持续发力,检察、公安等部门通力配合,明确工作思路,追逃追赃并重,全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海淀区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叶丽宁案列为重点追逃追赃案件,成立专门工作组,协调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做好各项调查基础性工作,密切关注外逃动态,积极排查各种线索,耐心做好家人工作,劝其早日投案自首,集中力量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在政策感召、亲情感化、法律威慑下,叶丽宁最终选择回国投案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市纪委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区两级追逃办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展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上力争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
此外,市纪委介绍,目前,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协作的市区(系统)两级追逃防逃协同机制已发挥威力。仅2015年以来,北京市严把立案环节防逃阻逃关,共阻止职务犯罪嫌疑人出逃30余人。某市级单位原负责人在首都机场边检受阻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市纪委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