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石家庄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对市区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容貌管理水平,自7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石家庄市文明委印发的《石家庄市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小广告专项治理的通告》,石家庄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居民小区、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通讯电力线杆和其它公共设施上擅自张贴、涂画各类小广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流动或设立固定点散发小广告、传单;禁止散发、张贴非法行医、封建迷信等内容不健康的,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的,房地产销售、出租方面的,招生、培训、健身等方面的,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小广告、传单。
对违反规定,擅自涂写、涂画、粘贴小广告的,责令清除,对具体实施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由住建、食药监、卫计委、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对沿街散发小广告、传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石家庄市还将对组织散发、张贴、传播违法小广告的窝点和人员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对印刷小广告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切断小广告利益链条。
为切断传播途径,石家庄市将严格管控小广告电话号码。对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等违法小广告联系方式,移交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进行永久停机处理。对服务、促销类的小广告联系方式,移交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进行暂时停机处理,待各自清理完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并写下保证书后,再取消停机;如不主动接受处理,除上限处罚外,进行永久停机。
通过专项治理,要达到重点地区、主要街道、繁华商业街区和交通枢纽等地区小广告随有随清,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等地区小广告存留时间不超过6小时。张贴式小广告清除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做到干净整洁;喷涂式小广告清除后,与建筑物、构筑物原色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