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税收软环境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吉林省国税局于6月29日出台了《全省国税系统税收软环境建设八条禁令》,重点针对纳税人关注度最高、影响办税体验最直接、最易损害纳税人权益的问题“下大力”、“出重拳”。
八条禁令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听从指挥,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对各级党委政府、软环境办公室、上级局软环境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主抓不力等。
依法治税,严禁乱检查、乱处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不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不得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指定。
优质高效,严禁不作为、慢作为。禁止“慵、懒、散、软”等现象,落实好简化资料、减少环节、方便办税等减负措施;积极推行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提高办税质量,禁止错办、漏办现象发生。
阳光政务,严禁不公开、半公开。禁止该公开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
敬业奉献,严禁不务实、不担当。禁止思想不进取、业务不钻研、工作不务实、履职不担当等。
热情服务,严禁不便民、不减负。要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便民办税措施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不得故意刁难纳税人。
遵章守纪,严禁不规范、不文明。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范,严禁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行为不得体、操作不专业。
廉洁自律,严禁以税谋私、吃拿卡要。禁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禁止“吃、拿、卡、要、报”;禁止卖放政策,收人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