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市县7月底前公布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和信箱
2016年至今共拆除违法建设1626.8万平方米
6月29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出消息,今年7月底前广西各市县要健全违法建设举办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违查违新格局。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蓝天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糖业发展办主任黄胜杰主持会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严世明传达住房城乡建设部违法建设治理五年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部署全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广西2016年启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截至今年5月,全区累计查处违法建设1626.8万平方米,其中存量违法建设1413.8万平方米,完成查处比例为36.8%,新增违法建设213万平方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区建设区内存量违法建设建筑面积共3839万平方米。2016年2月以后发现的违法建设为新增违法建设。
据介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2017年—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广西今年还需完成505.7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的查处任务。今年以来,防城港市、钦州市、凭祥市等市(县)查处进度较为缓慢,累计查处进度不足30%。
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尤为突出。数据显示,该部分存量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1469万平方米,占剩余存量的58.8%。会议要求,要以查处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为突破口,抓典型引路,特别是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私自搭建违法建设的,率先突破,形成典型效应,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此类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会议透露,广西将对各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查处工作开展不力、治理工作不能有效推进、逾期不报送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自治区政府将予以约谈、警告和通报,对重大违法建设案件,加大挂牌督办力度。
会议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治理主力军作用,规划部门要及时完成对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要快速启动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工作,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参与违法建设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要采取限制该房屋进行产权交易、抵押等措施,市政主管部门要要求企业将房产合法性资料列入供水、供气报装的申请材料目录。
据了解,2020年后,中央对全国各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违法违规行为网上举报平台是否收到各地违法建设投诉举报案件是验收标准之一。
自治区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法制办、农垦局、广西电网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南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市做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