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检察院召开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通报分析会。据了解,2016年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08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8件87人,其中,贪污贿赂等案件58件76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1人;大案49件,要案10人;挽回经济损失1167万余元。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职务犯罪主要呈现出六大特点:一是资金密集权力集中行业领域频发,该领域职务犯罪表现出:案件数量多,贪贿犯罪居多,发案环节多,犯罪客体复杂。二是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易发。2016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单位“一把手”、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情况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发案人数占比较高,行为表现多样化,出纳、报账员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犯罪数额巨大。三是窝案串案多发。2016年共查办窝案、串案42件50人,呈现本单位内部聚集窝案、内外串联型窝案、系统放射性串案等特点。四是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2016年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该领域犯罪发案呈现罪名以贪污为主、涉案主体多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犯罪手段多样化且具有隐蔽性、财务管理混乱、监督缺失,权力过于集中、文化程度较低、法治观念淡薄等特点。五是十八大后部分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仍然存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十八大后仍然作案的就有54人,且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十八大前就作案,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犯罪。六是职务犯罪年轻化趋势明显。共查处35岁以下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人,从办案中看,该类案件中涉案人员学历较高、涉及范围广、低龄化趋势明显且工作时间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