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云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29日进驻丽江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昨日,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丽江工作动员会召开。
督察组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并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督察主要针对丽江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县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会上,丽江市相关负责人汇报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督察的重大意义,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这次督察工作,端正态度,直面问题,诚恳接受督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迎接督察。
据了解,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约15天,从6月29日到7月13日。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邮政信箱和值班电话,邮政信箱: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6号信箱,邮编:674100;值班电话:0888-5133707。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丽江市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