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新疆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目前的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港澳通行证从100元降低到80元。
据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办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6月29日对外下发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其中,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