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结息工作已经完成,南昌地区67.46万缴存职工共获住房公积金利息2.32亿元。
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日,结息后,利息转入本金。今年6月30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昌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住建部、国家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按年利率1.5%结付缴存利息,目前全部利息已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据了解,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寄送对账单,已开通南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单位业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查询本单位职工账户年度结息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通过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ncgjj.com.cn)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南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昌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查询年度结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