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该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保障工作,提早做好防灾、救灾、减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防汛救灾等应急支出需要。
6月以来,我省遭遇持续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我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把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保障工作;要未雨绸缪,超前防范,提早做好防灾救灾减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防汛救灾等应急支出需要。
同时,我省要求各地特事特办,加快防汛抗洪救灾资金拨付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将防汛抗洪救灾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解决防汛物资储备调拨、抗洪抢险后勤保障、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完善、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衣、食、住、行、医的迫切需要;要积极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等次生灾害,确保人员安全。
此外,我省将加强监管,确保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安全使用。防汛抗洪救灾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安排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或拖延、截留、挤占、挪用甚至贪污者,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从快追究责任。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会同省农业厅已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400万元,支持各地做好水稻病虫疫情防灾减灾工作。
据悉,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生物灾害防控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及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应用费、技术指导费、作业费等;农业灾害实地监测、评估、核实方面的补助等。我省要求,各地要最大限度控制水稻病虫疫情危害,不断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绿色防控覆盖率和农药利用率,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