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0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全部入学(因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入学的履行必要手续)。
规划明确,要按照海南省“十三五”扶贫开发的“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高”总目标,建立特惠性扶持政策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推动促进发展职业教育,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都有机会通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实现就业,通过发展教育脱贫1.5万人;建立全覆盖的教育脱贫攻坚服务网络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关爱体系,支持贫困学生成长成才;显著提升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师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水平,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大力加强教育脱贫攻坚精准宣传,确保政策全知晓;不断完善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使教育扶贫成为扶贫大兜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规划,我省“十三五”期间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到2018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市、区)比例达到100%;落实市县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确保除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无学习能力的学生以外全部入学;将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到2020年,每个乡镇、农场场部区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前,所有贫困市县都至少有1所“省一级”高中学校;继续推进教育扶贫移民工程,不断完善24所思源实验学校教育扶贫移民特色,完成将16所拓展项目学校建设成省级规范化学校的目标;提升对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及留守儿童教育支持力度,建成8所特殊学校并改善现有7所特殊学校办学条件。
规划明确,我省“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特惠扶持政策体系,同时为5个国家级贫困县试点范围内学生按每生每年800元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将教育扶贫移民学生交通补助提高到每生每年200元。此外,我省将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年120个指标)和本科高校(不少于500个指标)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障计划投放量和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