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的大力支持下,来自吉林、广东、西藏和新疆代表团的15位全国人大代表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来到云南,就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3日上午,代表们首先视察了云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和办案工作区。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向代表们汇报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理念,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立案监督、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履职方式,精心构筑起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生态环境检察体系,为筑牢国家生态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代表们对云南省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许。
最高检办公厅代表联络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视察结合云南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以云南检察工作来折射全国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这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接下来,代表们将前往大理市检察院视察了解检察文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大理州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走访了解大理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对丽江市检察工作进行视察指导。
参加此次视察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有吉林团孙鹤娟、郑亨日、郭乃硕,广东团黄细花,西藏团洛桑旦巴、次旺仁增、格桑卓嘎、扎西央金、益西卓嘎,新疆团杨琴、阿迪力·吾休尔、秦忠、热孜万古丽·加马力、热孜古力·库拉洪、席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