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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全国人大环资委来宁调研湿地保护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6月29日至7月3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罗志军率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对宁夏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循环经济发展及资源综合利用

6月29日至7月3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罗志军率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对宁夏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循环经济发展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银川市阅海国家级湿地公园、石嘴山市沙湖自然保护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湖湿地公园、吴忠市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青铜峡市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地调研了湿地保护开发利用及水环境治理情况,到平罗县大地化工公司、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中宁县锦绣集团公司等地调研了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等,并就湿地保护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宁夏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期间,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陪同罗志军一行考察了贺兰山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发展;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姜志刚陪同调研了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自治区领导马三刚、孙贵宝、王和山、刘可为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罗志军在座谈会上指出,宁夏非常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湿地生态保护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制定出台湿地保护法规制度,开展湿地生态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创造了许多可复制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罗志军强调,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切实把中央关于湿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完善湿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湿地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湿地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湿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湿地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等,将湿地保护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坚决制止随意侵占破坏湿地的行为,在保护好湿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好湿地资源,实现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协调发展。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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