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笔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按照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再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各地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调整提高的部分于7月底前补发完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目前全省参保人数2547万人。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省政府每年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安排,连续五年先后六次调整。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人每月120元,增长幅度达到118.18%,比国家统一标准高出50元。本次调整惠及约920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