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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吉林省 推进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5家综合医院作为上级医院,与9个市(州)中心医院和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5家综合医院作为上级医院,与9个市(州)中心医院和43个县级医院建立省级五大综合医联体。

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7年,实现多层次医联体全覆盖。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全省各市(州)都要建立多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县域内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全部参加医联体。2017年全省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根据我省医疗机构分布、规模、能力和特点,充分发挥国家委属委管、省属医疗机构的资源优势,由政府主导组建分区域、分层次、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全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根据意愿参与医联体建设。

组建省级五大医联体。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5家综合医院作为上级医院,与9个市(州)中心医院和43个县级医院建立省级五大综合医联体。具体对应关系,仍按《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卫医发〔2016〕57号)执行。

组建市级医联体。在市级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与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等机构组建若干个城市医联体,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城市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组建县级医联体。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建立若干个县级医联体(医疗共同体)。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

组建专科医联体。省级肿瘤、结核、精神、传染、儿童、口腔、妇幼等专科医院与下级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专科建立专科医联体(专科联盟)。充分发挥专科医院特色优势,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专科疾病的预防、救治能力。

组建远程医疗协作网。由政府主导,统筹建立省级远程医疗会诊平台,2017年横向贯通省级五大医联体,纵向链接43家县级医院,同步延伸到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陆路)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形成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将远程终端延伸至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要将终端延伸至各临床科室。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通过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要派1名懂管理、善协调的管理人员或专家到下级医院驻守,派驻人员要兼任下级医院的名誉副院长,全权负责上级医院与下级医院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并参与下级医院的管理。上级医院要根据下级医院的需求,每星期六、星期日至少派出3-4名专家,对医联体内的所有下级医院提供出门诊、做手术、查病房、带教学、帮管理等医疗服务;免费接收医联体内下级医院骨干医师的培训学习,为其配备带教老师,对其进行专科方向的规范化培训。

下级医院工作任务。医联体内下级医院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与上级医院及派驻人员的协调,开展各种基础数据的收集、统计与分析,并做好与上级医院专家团队的衔接。要根据实际需求,向上级医院提供客观、准确的需求计划、需求项目和专家范围,提供需要重点建设的临床或辅助科室需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内上级医院的宣传,事先向本区域内群众公布上级医院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公布星期六、星期日上级医院专家出诊信息,协助做好患者的组织工作,对于需要手术的患者,提前做好术前准备。

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要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探索实行 “1+1+1 ”签约服务,即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家区级医院、一家市级医院(或省级医院)进行签约,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应确定专人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联系,并通过预留20%以上的号源、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对经基层医生转诊的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药物政策体系,健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机制,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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