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伴随农民的丰收汗水和喜悦,天津迎来夏粮收购时节,天津市财政2017年共拨付4.5亿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到农业区,其中夏粮补贴资金7月底前将兑付到种粮户,秋粮补贴资金年底兑现完成。此外,市财政2017年安排的1.4亿元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也将陆续拨付到位。
据了解,为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补贴效能,规范补贴面积核定和发放工作,让种粮农户更快拿到种粮补贴,确保粮食丰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从2016年开始,天津由原来分类实施组成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95元,其中中央和市级财政83元/亩;区财政12元/亩。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本市种粮农户(含村集体土地承包户)和国有农场职工(含国有农场土地承包户)。
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7年支农补贴是根据上一年度粮食作物补贴面积,先将80%预算资金预拨到区,公示公开后,兑现夏粮补贴,从而支持种粮户的夏粮播种和收割工作。同时8月底前,各区农业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正式向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据实申报粮食作物面积落实情况。市财政部门也将会同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将补贴结算资金拨付到区财政部门,各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形式,再将秋种补贴足额发放到农户,保障全年粮食生产的资金提供。
2016年至2018年,天津市财政每年安排1.4亿元,三年共累计4.2亿元来对调减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改种经济作物的经营主体给予直接补贴。全市种植粮食作物改种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且占地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以及连片的种植农户等经营主体,都将按照调减粮食作物的实际种植面积,接受每亩600元的一次性补贴,分两年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