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0日,河北省成安县经济开发区东魏村村民刘秋平家承包的5亩多大棚和蔬菜地,一夜之间被人偷偷推平,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人们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及早查出事情真相,让破坏他人私有财产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百姓利益得到保障。而刘秋平本人,面对自己家赖以生存的土地被破坏更是悲愤交加,他用三轮车拉着从菜地捡出来的黄瓜西红柿等,来到县政府门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结果被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带走,关押了近十个小时。
事发两天后,刘秋平接到了村委干部送来的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甲方是成安县人民政府,执行单位是经济开发区。刘秋平说:“我怀疑是县政府出头找人偷着把我家的菜地推毁了。”
刘秋平家被推平的土地现场
农民种植的蔬菜瓜果大棚一夜之间惨遭破坏
2017年6月25日,记者来到成安县事发现场实地采访。在采访现场看到,刘秋平家被毁坏的5亩多地位于成安县城区汇润大酒店(成安新宾馆)正对面,北与汇润大酒店紧密相连,南与新兴街间隔几十米,西与平安大街相隔百米之多,目前这5亩多地已经被推平,只有靠近汇润大酒店的一棵杏树还在生长着。几台大型建筑机械正在周边作业,刘秋平担心这些机械随时都会开到他家土地上,将土地彻底毁坏。
据刘秋平介绍,这次政府是以道路绿化为名进行租赁的,对于绿化用地这一说法,刘秋平并不认同,他说我家的地离道路很远,道路绿化根本不会规划那么宽。这明显是为了建设新宾馆才偷着把我家菜地、大棚毁坏,逼着我租赁。
刘秋平家被推平的土地现场
关于新宾馆占地,刘秋平认为这是不符合成安县发展需要的,他说,成安宾馆已经建三个了,以前建成的两个都被人转卖出去,现在又建第三个宾馆,新宾馆在2010年时就开始征地,把周边的土地都征收完了,我当时不同意征地,因为我家几口人都靠这几亩地生活,征走了就没有了生活来源,一家人岂不是饿死呀?
刘秋平还说,我家自2010年拒绝征地后,遭遇了很多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先是开发商把通向我家5亩多地的路都挖断,还砌上高墙,我们种地都是翻墙过去,后来找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过协调才把路通了,让继续耕种。而后在2014年6月20日夜间,我所种植的蔬菜和玉米,被人偷偷推平,当时我向派出所报了案,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给说法。这次和上次一样,也报了案,派出所的人到现场后说“你把地卖了不就没事了”。
谈及这次土地被推平,刘秋平说早有预感,他拿出在6月12号拍下的照片让记者看,照片上玉米、黄瓜及其他蔬菜长势喜人。
“周边的人都说我家菜地里的菜好!”刘秋平看着照片说:“在6月16-17号的时候,工业园区的主任高振涛(音)来对我说‘你要准备啊,要征你的地’,当时也没有下发征地文件,也没有谈如何补偿,只是口头通知。”
“没想到,在21号早晨,我和老伴来地里整理菜地时,一下傻眼了,5亩多地的青菜黄瓜和玉米,被人都推到了,大棚也被碾压在地上,当时想死的心都有。我和老伴用三轮车把地上被碾压过的瓜果玉米拉到县政府,想找人反映情况,结果没有人搭理,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还来人把我拉到审讯室,拷在审讯椅上,七八个小时不让吃不让喝,一直拷到下午5-6点才放走。”
政府部门送给刘秋平家的土地租赁协议
加盖有县人民政府公章的“非法”土地租赁协议
“6月23号,村干部送来一份《新兴街西延道路两侧绿化占地(东魏村)租赁协议》,要我签字,我没有签。”说到这里,他向记者出示了村干部送来的土地租赁协议。
该协议标明,甲方为成安县人民政府;乙方为被租赁人,经办人为成安经济开发区和东魏村村委会。
协议内容分为五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租赁标准,每年租金为1000元,前三年租金一次发放,三年后租赁费一年一付;第二部分为地面附着物补偿;其他几部分则是相互责任约定。刘秋平说,我不同意征地,所以没有在上面签字,要是同意签字了,县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会加盖公章。
同时,另一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他与成安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协议上赫然加盖有成安县人民政府、成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魏村村委会等公章字样。由此,以成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单位的土地“非法”租赁既定事实浮出水面。
另据村民介绍,县政府在今年初强行“以租代征”城南5个村庄的三四千亩优质良田,把农民种植的小麦都给毁掉,建设成安新区,你说把农民农田耕地都毁了,将来农民怎么办?
村民出示加盖成安县人民政府公章的土地租赁协议
县政府:你去宣传部吧,他们负责接待采访
26日上午,记者为了查清真相,先后来到成安县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局等单位进行采访,但采访进展并不顺利,所到之处均被推诿,无人出面介绍详细情况。
在县政府办公室,记者提出要采访人民政府县长,了解关于租赁农民土地的事情,一位高姓负责人说:“县长不在,你采访要到县委宣传部,有宣传部的人安排才能采访。”并说我们这工作分几个口,宣传归宣传部,你去宣传部吧。
随后,高姓负责人将记者带到宣传部,让记者在这里等候安排。记者在这里苦等几十分钟后,也未能被安排采访县长,只好离开。
开发区管委会:我们不能下级调查上级吧
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在开发区内,记者来到管委会办公室时,发现没人值班,只好走进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预向纪检委有关负责人了解土地租赁情况,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纪检委的人员同样对记者采访不予配合。
成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纪检委办公室内有三名人员,其中一位身材不高、体态适中、戴着眼镜、看似领导模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可以到县政府去,我们纪检委是下级,你不能让我们下级去查上级吧。”
该人员还让其他办公人员把群众举报资料进行复印,复印后对记者说:“你把材料放我这,我可以去查查,至于县政府怎么规划的,我也不知道,我只有给你问问。”
“再说,你要采访,要到政府去,政府给你写个东西,打个电话或这来人陪着才能采访。”
当记者问对方是不是纪委书记时,对方表示不是,问其姓名时,对方也给予回绝。甚至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是谁,对方都声称“不知道”。
稍后,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内,一位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都是政府搞得,是政府让我们租地的,我们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执行的,因为这是政府行为,上面也盖有政府的章嘛。”
记者向其问及这样租赁土地是否合法,对方说我们是租赁土地绿化,也不是用于其他了。
至于合不合法问题,高姓负责人并没有回答,只是说要去开会,便匆匆走开了。
土地局:全都是政府行为,与咱这没啥关系吧
同天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成安县土地局,了解土地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汇润大酒店土地使用手续,办公室孔主任接受了采访。
他先是查验了记者证件,然后又询问记者是否去了宣传部,是否去了县政府,如此反复查问一番后,才开始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他首先回答的是县人民政府加盖公章租赁农民耕地是否合法的问题,孔主任反问记者说:“这全都是政府行为,和咱这没啥关系吧,你来这是什么意思?”
土地局作为国家土地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对于群众反映的政府“以租代征”强行租赁农民土地行为却觉得“和咱没啥关系”,显然缺乏土地管理者应有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感。
继而,记者又向其问及:“以县人民政府为主题的土地租赁协议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局该做哪些工作?是否进行制止还是应该进行支持?还是置之不理?”对此,孔主任没有给出答案。
在谈到汇润大酒店土地使用情况时,孔主任说,你这个材料我可以复印复印吧,复印了放我这,我将这材料给业务部门说一下,现在要是我说对与不对的,你一上网就成了我一个人说的了。
成安县国土局
孔主任表示,他将材料转给局有关领导后,会把有关情况向记者进行反馈。但截止目前,本刊也没有收到土地局的任何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3条、14条规定,农民土地承包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78条规定:无权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违反规定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給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其他耕地10亩以上,属于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责!
时下,以成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强行租赁农民土地行为正在继续,大批的农业用地正在被“以租代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国家耕地保护红线遭到无情践踏。类似刘秋平事件还在发生着,成安县何时终止这种“非法”租赁农业用地行为,本刊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