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华凌布艺市场后门对违法驾驶员进行现场处罚。
7月4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水磨沟区针对电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违反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7月4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乌鲁木齐市老北园春市场十字路口看到,交警对多辆违规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进行拦停处罚。
“请出示您的驾驶证。”执勤民警黄睿说。
驾驶员徐某表示自己并没有电动车驾驶证。“你没有驾照,也没有按规定悬挂号牌,属于无证无牌驾驶。”当交警指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徐某说:“我不知道骑电动车还要考驾照,也不知道要挂号牌。”徐某表示,市场里很多人都没有驾驶证,每天都是骑电动三轮车拉运货物。
“而且这辆车自重是在40公斤以上,时速也在20码以上,属于机动车,此类车型在乌鲁木齐市区是禁止驾驶的,我们将进行没收处罚。”当交警指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徐某低头认错。
在安居南路的华凌布艺市场后门,连续有5辆三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驾驶人管文波表示:“我知道逆行是有危险的,但这不是图方便嘛。”
“首先此类电动三轮摩托车在乌鲁木齐市区就属于禁止驾驶,再加上他无牌无证、逆向行驶,现在将对他的电动车进行没收处罚。”执勤民警刘继先对记者说。
据了解,2006年12月12日和2011年12月2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出台通告,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通行。根据规定,摩托车及电动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将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警官钱飞表示:“现在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还是相当突出的,今后我们交警部门会把整治工作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