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陕西 » 正文

全球报道:陕西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7月5日,记者在学习贯彻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视频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陕西省脱贫攻坚责任制

7月5日,记者在学习贯彻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视频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陕西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从即日起,我省脱贫攻坚将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全面实施脱贫攻坚责任制。

《实施细则》规定,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脱贫攻坚综合协调工作,省扶贫办承担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其指挥部日常工作,省级“八办两组”及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协同攻坚的政策措施,履行牵头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我省将建立省级现任领导联系包抓脱贫攻坚工作制度,每人包抓一个深度贫困地县或片区贫困县。

《实施细则》规定,市级党委、政府对辖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目标任务完成等脱贫攻坚工作负全责,负责制定全市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县级党委、政府抓好落实,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级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辖区脱贫攻坚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指导乡(镇)、村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实施细则》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各定点扶贫单位应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支持和鼓励驻陕军队、武警部队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承担定点帮扶任务;各民主党派应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主动参与脱贫攻坚。

《实施细则》强调,为了确保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