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学聚会后转给女同学60万 双方又因这笔钱对簿公堂
据安徽商报消息,两名初中同学多年后在同学聚会上重聚,男同学后来通过自己账户和朋友账户,转给了女同学60多万元。但是,最近双方却因为这笔钱对簿公堂。男同学说,这是建立在恋爱基础上,转给女同学买婚房的“买房钱”,因为终止恋爱关系的原因,这钱得还他。而女同学则表示,他们之间没有恋爱关系,这是男同学出于关心给她的“关心费”。
男同学说:转账给她因恋爱购婚房
李军(化名)称,他和郭芳(化名)既是老乡,又是初中同学。他在外地居住工作10多年,不久前,因为回家乡参加同学会与郭芳联系上,双方随后确定恋爱关系,也都分别离婚,并商量结婚事宜。
因为郭芳提出在安徽购买婚房,他同意了。由于他长期在外地工作,便将款项分批汇给郭芳,由她去办理购房事宜。李军说,他用自己的账号以及朋友的账号共计转给郭芳60多万元。“后来我们因各种原因发生矛盾,并终止了恋爱关系,确定不再结婚。”李军表示,郭芳实际也没有购房,因此这60多万元属于民间所说的“彩礼”,因他们确定不结婚,所以郭芳应当予以返还。他多次向郭芳索要款项,郭芳仅返回了20万,尚有40多万元未还。
李军说,如果双方不是恋爱关系,他不会将这么多的钱汇给仅仅是同学关系的人。
女同学说:没恋爱关系是“关心费”
对于李军的说法,郭芳不以为然。
她表示,她和李军之间并不存在恋爱关系,也没有所谓的准备结婚,更不存在李军所称的准备在安徽购婚房。对于李军所说的后来终止恋爱关系,不符合客观实际。
郭芳说,他们之间的确是老乡,也是初中同学关系,李军也确实给他汇款了,但是汇款原因并不是用于所谓的购买婚房,而是李军对她的关心与同情,因为她是离异独自抚养孩子,生活艰辛,李军出于关心,汇款用于帮助她改善生活。
对于她汇款20万给李军之事,郭芳称,是因为李军当时说他需要用钱周转。郭芳说,李军没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是恋爱关系,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婚约关系,这笔钱仅仅属于赠予。
近日,记者获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郭芳在规定期限返还李军30万元,如未按约定的期限返还30万元,则需向李军全额返还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