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民政厅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四川省开智早期教育发展咨询中心等9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被民政部门依法处以警告、停止活动3个月、撤销登记等不同的行政处罚。
经查,四川省新视野青少年文化中心等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年度检查,四川省金秋之家文化俱乐部等2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14、2015年年度检查,四川省开智早期教育发展咨询中心等5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13、2014、2015年年度
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这些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民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