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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哈尔滨市拟下调繁华区域短时停车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记者从哈尔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召开的哈尔滨市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听证会上获悉,哈尔滨市繁华商业中心

记者从哈尔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召开的哈尔滨市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听证会上获悉,哈尔滨市繁华商业中心8400余个一、二类停车位收费标准拟调整。其中:一类停车泊位首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2元,较现阶段实行的首小时停车收费7元降低了3元;二类停车泊位首小时内0至30分钟收费1元,30至60分钟收费2元,较现阶段首小时停车收费4元降低了1元。

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在内的27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从不同角度对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调整的理由、原则、依据、实施范围、调整标准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论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绝大多数对调整方案表示认可。

道路停车实行阶梯式收费

根据听证方案,本次道路停车收费调整的实施范围为:哈尔滨市繁华商业中心一、二类区域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泊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哈尔滨市收费停车泊位中一类泊位4823个、二类泊位3589个。此次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调整细则拟实行阶梯式收费。以上车位基础时段15分钟(含15分钟)内免费。

短时停车受益,长时停车受制约

此次停车泊位收费实行阶梯式调整后,一类停车泊位首小时停车收费额由7元降至4元,减少3元;停放不足30分钟收费由7元降至2元,减少5元;2至11小时收费总额由54元提高至90元、增加36元;二类停车泊位首小时停车收费额由4元降至3元,减少1元;停放不足30分钟收费额由4元降至1元,减少3元;2至11小时的收费总额与原标准持平,没有变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停车费用调整后,短时停车车主将十分受益,而随着首小时后停车费用的累加,一些长时停车等占用停车资源的行为将受制约。

听证会后,市发改委将按规定并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准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后,哈尔滨市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将于近期出台。(节永志)

一类停车泊位拟定收费标准

第1小时 4元,每半小时收费2元

第2小时 每半小时收费3元

第3至11小时 每半小时收费5元

第12小时 每半小时收费2元

24小时 收费104元,总收费额比现行标准拟提高42%

二类停车泊位拟定收费标准

第1小时 3元,0—30分钟收费1元,30—60分钟收费2元

第2至12小时 每半小时收费1元

24小时 收费25元,总收费额比现行标准下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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