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取消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多项费用,据省发改委消息,从7月起,我省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千瓦时。
省发改委7月6日发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千瓦时(含税)。
此外,从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我省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的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1分/千瓦时,电网企业按照1分/千瓦时的标准,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还将取消电石、氯碱用电价格子项,统一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
通过上述措施,省发改委测算,我省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千瓦时。
不过,对于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我省将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以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