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第二次联席会在津召开,三地共同签署《京津冀食品生产领域监管联动协议》《京津冀医药品注册领域监管备忘录》《京津冀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合作协议》,并商讨在食品生产、药品注册、药品生产流通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
2016年以来,京津冀三地已陆续签订一系列深化区域间联动协作协议,在加强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协作、案件稽查联动、重大活动保障等机制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果和经验。本次会议主要就食品生产、药械流通、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联动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协作等领域开展探索。这是三地在统一监管、制度试点、信息共享、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协作形成的又一成果,将成为继三地在重大活动保障、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等方面开展协作以来,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的新里程碑。下一步,三地将继续深化多领域合作——
一是推进三地统一监管标准,共同建立药品注册、监管协同机制,建立食品生产一体化联动检查机制,共享、共用三地检查员队伍,探索对京津冀食品生产许可互审互查,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实行联合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强化三地食品生产监督。
二是推进完善产销衔接机制,充分总结三地在水果、蔬菜、牛羊肉领域产销衔接机制试点经验,在京津冀区域内积极组织、引导、支持三地优质食用农产品种植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激发市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连锁超市间建立产销衔接机制。
三是推进上市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京津冀地区药物及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发新药及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鼓励支持京津冀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接本区域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委托生产和销售,探索建立京津冀地区药品过剩产能生产及销售企业的信息平台。
四是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京津冀三地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数据库的互联互通、监督检查人员互用互管、监管制度统一。
五是进一步完善京津冀食品药品稽查联动机制,加大对三地蔬菜、水果、猪牛羊肉、水产品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六是探索建立京津冀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基本原则,实现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联动,满足三地对特色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临床需求,缓解医联体跨省临床用药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