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会暨对吉林省督导评估反馈会在长春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国家督导检查组通报了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认为我省接受初检的11个县(市、区)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标准,接受复检的9个县(市、区)全部符合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要求。至此,我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标准。
刘国中在讲话中指出,将严格按照督导检查组要求,完善政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坚决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首要内容,不断缩小城乡和校际间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配置、办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优质度、满意度。二要进一步明确方向,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需求,始终把教育公平和质量放在重要位置,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阶段迈进。在省级层面,新增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重点项目安排优先考虑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全力帮扶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在市县级层面,完善义务教育公共财政支持体系,结合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切实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要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全面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新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健全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政策,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行“大学区”管理改革经验。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带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四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切实提升素质教育质量。鼓励创新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和育人模式,抓好我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倡导特色办学、个性发展,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整体不断提升。
朱之文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高度重视,继续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保障推进力度不减、投入不减。搞好统筹,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完善相应机制,做好监测复查,巩固好均衡发展成果。狠抓师资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在教师招聘、培养、发展、激励、退出等各个环节把好教师质量关。注重内涵建设,着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省政协副主席、省教育厅厅长张伯军,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组成员,教育部有关司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