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强化生态修复保护的重大部署,依法保障我省加快东部绿色转型发展,7月7日上午,省政府和省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联合召开会议,对在长白山区域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作出动员和部署。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对《关于开展“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作出了说明并向长白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志愿者团队授旗。
会议要求,要坚持多方协作。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建立并完善专项行动工作衔接机制。坚持三级联动。省直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省直联合市(州)、县(市)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坚持分工负责。严格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步骤,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抓住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突出问题,查刑事犯罪、渎职问题、行政违法行为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大力推进“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确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要大力支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着力完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统一长白山区域内司法标准、执法标准。结合专项行动,提出建立健全长白山区域依法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