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意见》。按照计划,今年底编制完成《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规划》,明年底全省完成500个左右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和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特色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形成一批旅游、文化产业集群,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根据《意见》,我省将全面保护村落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积极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注重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的延续,留住乡愁记忆。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名录保护体系建设以及传承人认定等工作。《意见》提出,加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核心保护区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行为,建设控制地带要严格控制新建农房的层高、体量和色彩,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对未经许可建设的违章建筑,由县级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组织拆除。在保持传统建筑风貌前提下,允许对传统建筑内部进行适当改造,更新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传统村落要合理划定农房新建区,为新增人口预留建房空间。在不改变传统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前提下,鼓励村民利用传统建筑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等相关活动,积极引导民宿建设,打造地方特色民宿。
充分利用传统村落生态环境优势和文化元素,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景点、线路、片区,促进休闲观光、健康养生、传统文化体验、红色文化等乡村旅游业发展。组织实施“互联网+传统村落”行动,积极融入新业态,加强地域特色产品营销策划,拓展产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