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84项拟取消证明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布,取消后如何办理最便民利民由“群众说了算”。本次“开门搞改革”将进一步为群众办事减负。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本市去年启动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工作,明确提出凡属于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其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无法获取的证明材料,特别是针对由基层难以开具的各类“奇葩证明”,一年时间市区两级政府共取消了129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基层证明,受到社会的关注。
仅以广外街道为例,清理前一年,该街道共开具各类证明约1.8万余件,而清理后半年时间,开具量为5000余件,年办理量下降了44%。
在此基础上,今年本市还在继续深化基层证明清理。市政府审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主要针对的是政府部门之间互要、互开的证明。经过前期全面调研摸底,目前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共240余项,涉及32个部门和单位,涵盖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多个环节,影响正常的办事效率,社会反响强烈。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成熟一批、先清一批”的原则,近期已对20个市政府部门主管的84项证明进行专项研究,这些证明涉及低保、社保、婚登、申请小客车购买指标、子女收养、土地招拍挂、设置医疗机构、宗教团体设立等。
目前取消调整方案已拟定,5项证明直接取消,79项调整为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其中包括内部调查、“部门告知+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监管”的“链条”式办理、网络核验等多种形式,从群众“来回跑”变为“政府办”或者“部门协同办”。
“与去年最大的不同是,今年首次新增了公开征求各界意见的环节。”该负责人解释说,此次通过在首都之窗网站上持续5天的公开征求意见,群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参与“点赞”或“拍砖”,对这批证明取消后如何调整办理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通过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这项改革更接地气,同时也使得企业和群众今后办事更加便利快捷。
亮点解读
5项:无意义证明直接取消
记者了解到,此次拟取消的84项证明中,有5项是属于意义不大直接取消的。如,目前科研人员申请科普类作品科技奖项时,需要提交由出版单位开具的作品出版质量证明,但实际上这本该是政府部门应履行的职责,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还有,企业申请设立彩票销售网点时,目前需要提交银行出具的五万元存款证明,但这很难保证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此类无意义的证明同样予以取消。
30项:有凭证的不用重复开
列入此次拟取消行列中的,有30项是凭借现有证件完全可以证明的。这30项证明,申请人可以凭证办理,不必重复开具。
如,目前企业申请新建畜禽屠宰场、申办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办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或宗教组织申请设立宗教团体、设立宗教院校时,都需要申请人提交产权方出具的相关场所的产权证明。“实际上,此类由产权方开出的证明,可信度比较低。”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常情况下,产权方已持有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完全可以证明有关场所的性质和权属,因此该证明取消,拟调整为申请人提交相关场所《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办理。
又如,外商申请设立变更外资企业,以及内资企业申请相关生产资质时,都需要申请人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相关完税证明,有的还需提交人社部门盖章的员工缴纳社保金名单,给企业办事增加了很多负担。这类证明今后拟调整为申请人提交已有的缴税凭证及通过互联网自助打印的相关社保金缴纳对账单办理。
23项:个人承诺代替证明
个人书面承诺将替代以往的开证明。此次将23项证明调整为“部门告知标准规定+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链条式”办理形式,既明确界定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通过个人承诺代替证明固化了申请人的责任。
目前,一些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初,便要求提交相关体育器材的质量检验证明;或者是民间艺人申请民间工艺大师认定时,要求提交居(村)委会开具的艺龄证明等。但此类证明最让申请人为难,有的根本没法开。又如,农转非人员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需要申请人持《转非劳动办身份确认表》,先后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区人社局加盖三级的公章。今后,这类盖章环节全部取消,拟调整为上述“链条式”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26项:“群众跑”改“政府跑”
拟取消项目中,还有26项是从原来的“群众跑”改为“政府跑”或者是“网上跑”。
具体来说,调整为部门内部调查办理的共23项证明。如,京外建筑企业目前申请办理在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分包合同变更、施工队长信息登记、劳动合同延期、聘任解除等事项时,都需要企业先到本省市驻京建管处初审并盖章,再到市住建部门申请办理。今后,这类初审盖章环节全部取消,拟调整为市住建部门与相关驻京建管处直接对接、内部核实,不需企业往返跑。
再如,北京市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商用化资助时,需要申请人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费印制近三个月专利登记簿(副本),以验证相关资质。此项证明也拟调整,因为该专利资质属于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务,不应由申请人承担。
另外还有3项调整为网络核验办理。如企业申请购买小客车指标期间,如果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由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办理。而实际上,目前,工商部门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将企业名称变更情况向社会公开。因此这类证明将被取消,拟调整为交通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核验办理。
链接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本月14日18时。
三种途径和方式可反馈意见建议:
1. 电话:010-85120600;
2. 电子邮件:qlzm0808@126.com;
3. 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政府审改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0号509室,邮编100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清理证明建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