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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重庆OFO共享单车没上锁 6岁女孩骑行出事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沙坪坝区大学城随处可见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出行需求之余,时逢假期,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不得不令人重

      沙坪坝区大学城随处可见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出行需求之余,时逢假期,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不得不令人重视……

前日下午6时许,在大学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市民张先生报警称,自己驾车时发现一小孩骑自行车摔倒,而自己好心停车后扶起小孩,却被随之而来的家长认为撞到了小孩。张先生报警求助,110快处民警经过现场勘察,才使得真相得以还原。

据了解,当日下午5时许,6岁的小美在虎溪老街路边发现一辆没有上锁(机械锁)的OFO共享单车,出于好奇她就骑着在路边玩。直到下午6时多,她在行驶中突遇张先生驾车从旁边经过,张先生车尾部撞到了自行车把手,导致小美重心不稳摔倒。民警仔细询问小美撞击位置后,发现张先生车尾灯处有黑胶划痕,和单车把手位置磨损位置一致,初步判断是由双方接触造成的,张先生才表示可能是接触的时候很轻微没有感觉到,会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小美的医药费。

出警民警董波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就在当日下午处理完小美的事故后,他们在路上又遇到一个看起来十来岁的男孩骑着OFO共享单车准备横穿马路,赶紧进行阻止。“假期到了,我们遇到的未成年人私自骑OFO共享单车情况太多了,很担心这些孩子的安全。”

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实习生 周荞

警方说法

民警提示,在这起事故中,张先生虽说要负担责任,但是随处可以骑的共享单车也给大家敲响警钟,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埋下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如果未成年人私自骑行共享单车造成事故,作为家长和共享单车的管理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OFO说法

昨日下午2时许,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了OFO公司外宣部门相关人士。对方介绍,公司规定OFO小黄车禁止12岁以下使用,用户在注册时,都有身份认证,未满12岁无法完成注册,同时在每一辆自行车车身上都有针对12岁以下孩子的禁骑标志。她还表示,截至5月底,该公司共计投放4万多辆单车,目前已更换三分之一成为电子锁,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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