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7月9日,记者从2017年宁夏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少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从7月10日至10月20日,宁夏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区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均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巡查犯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政府部门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此次安全大检查要求全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市、县(区)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开展实地督查,同时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五市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