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委通过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发现,本市21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未正常填报2017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营情况,属于预付卡发行业务情况异常。市商务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企业诚信情况谨慎购买。
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不包括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开展预付卡业务后30日内,应向市、区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后,每季度应向商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业务经营情况。市商务委公布的名单显示,本市有21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未正常填报2017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营情况,其中有13家企业已连续两季度未填报业务情况,包括北京华汇华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云南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顺兴泰餐饮有限公司等。
据悉,市区两级商务执法部门将开展现场检查,约谈并督促已备案但未正常填报季度业务经营情况的发卡企业进行整改,应备未备发卡企业尽快备案。如果持续出现此类违规行为,市商务委将在督促相关区商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研究将此类企业纳入商务领域失信或不良记录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