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昨日,《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合肥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人,今年内都将拿到高龄津贴。
具有合肥市户籍,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其中,8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6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3600元。
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购买,市属城区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6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县市城关镇符合条件的老人可有100元补助。
根据办法,合肥市今年内的目标是: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覆盖所有县区,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30%。
[社区养老服务] 全市养老机构入住率不低于60%
社区养老服务上,养老服务的设施得满足社区群众的需求:城市社区要求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新建住宅区每百户则达30平方米以上。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经第三方评估后,运营正常的每年还有2万元运营补贴。
合肥市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按情况给予不同的补贴。此外,到今年底,全市养老机构入住率不低于60%。而且合肥市还将鼓励养老机构参保,实现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获得设立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今年内力争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