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1日)上午10点31分,西安交警长安大队官方微博发布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认真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要求,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区域环境和空气质量,结合城市缓堵保畅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城区划设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西部大道(不含)以南、子午大道(不含)以东、神禾二路(不含)以北、南北长安街(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段:早7:00至晚22:00。
三、限行车辆:包括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汽车列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特型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
四、对于关系民生,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上述车辆,燃料种类为柴油的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到交警长安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燃料种类为非柴油的直接到交警长安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取得(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限行区域内全天候禁行,不办理通行证。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交警长安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外籍号牌机动车适用本通告。
八、本通告自2017年7月12日起施行九、城区道路实行货运车辆限行通告以此为准。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