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河南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清理规范一批行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

通知指出,经省政府批准,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票据工本费(省及以下)、机动车场地计时租用练习收费、货物港务费、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条码印刷品委托仲裁检验费、公共图书馆服务收费、市政设施损坏补偿费、黄河堤护养护补偿费、停征调处专利纠纷收费。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应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收费清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要建立完善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执行中收费政策发生变化,包括取消、停征、合并、名称变更等,要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各执行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将本单位收费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内容对外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土壤。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取消、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