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治区人社厅、南宁市人社局在荣宝华商城广场举办2016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据了解,截至6月底南宁市在建项目参保总数为591家,今年以来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到了99.3%。
在活动现场,市民对工伤保险十分关注,纷纷咨询工伤保险参保、工伤申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职业病等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解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今年1月4日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建筑业工伤保险等各项政策,帮助企业和职工熟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流程。
据介绍,《办法》已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自治区人社厅将于近期出台操作性配套文件。
建筑业职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吗?如何缴费?据了解,广西从2015年起组织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南宁市人社局联合市建设、安监、工会等部门,强力推进“同舟计划”。截至今年6月底,南宁市在建项目参保总数为591家,参保总人数为2.75万人,项目总金额为7843.47万元。今年以来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到了99.3%。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潘荣华介绍称,为彻底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固定等造成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落实等问题,2015年,南宁市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参保难问题,明确所有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可以按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向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建筑施工项目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确保新开工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文件还规定将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