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部署启动全省药品流通大整治行动,目标是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环节市场秩序,提升药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大整治行动的重点在农村,监管人员将对辖区内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药店诊所逐一开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近年来,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有流向农村的倾向,农民受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伤害日益增多。河北省将通过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按照要求,省内所有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要对2016年1月1日以来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行为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报送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
根据方案,药店整治重点是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的行为;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的行为;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的行为;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行为。
诊所整治重点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行为;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的行为。
案件查办中,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对涉事诊所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违规的相关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