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通过职业技能考核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今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通过职业技能考核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今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