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北 » 邢台 » 正文

全球报道:邢台任县无证氧气充装站存安全隐患 职能部门相互推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风行天下
核心提示:本网讯;近日,家住邢台任县的张先生向媒体反映,任县有两家无手续的氧气充装站一直在非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7月10日,任县市
本网讯;近日,家住邢台任县的张先生向媒体反映,任县有两家无手续的氧气充装站一直在非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7月10日,任县市场管理局回应称,张先生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相关科室已对两家氧气充装站进行过查封。任县安监局则表示,针对氧气充装这些特种设备来说,主要是市场管理局质监部门负责管理。
网络配图
据爆料人张先生称,两家非法充装站分别建于任县邢湾镇西黄庄村和大屯乡三北张村,两家充装站经常利用夜间、中午的时间充装氧气瓶,充装的气瓶量很大且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存在多处严重事故隐患。记者经过连日调查发现,两家企业的确存在充装行为。
7月10日,记者将上述问题反映给任县市场管理局,该局质监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家加气站均未办理充装许可证,属于擅自充装氧气的非法氧气站。2016年就曾对其中一家进行过查封,今年四月又联合乡镇、安监等部门对另一家断电查封。按规定应进行不低10万元的处罚,但考虑特殊情况未进行罚款。他同时表示质监属于后置部门,前面有国土、规划、安监等多个部门,记者应该去其他局了解情况。
同样,任县安监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两家加气站,只有一家持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持有的证件原因也是历史遗留问题。他同时表示针对氧气充装这些特种设备来说,更应该由市场管理局质监部门出面管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
针对任县两家氧气充装站违规充装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来源:法制与社会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