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废止十三部市政府规章。这标志着哈尔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据介绍,这些规章具体为:《哈尔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城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统计登记办法》《哈尔滨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盐业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公告(第一号)》《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哈尔滨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哈尔滨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据了解,废止这些政府规章前,哈尔滨市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公布的共173部现行市政府规章和30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已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今年上半年,哈尔滨完成了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