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市发布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纲要提出,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市和区县(市)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阅览室,医院旅游景点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位。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城乡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合)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然过高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政策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医疗救助。
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城区重度精神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800元的服药补贴,并随哈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将重症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康复训练项目,对进入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将0-6岁残疾儿童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